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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
二、受理范围:城六区和各开发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项目。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
、市政办发【】号文
四、办理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应修建防空地下室, 确因地
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的, 建设单位必须报经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并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五、应提交的材料
序
号 材料名称
份
数 材料形式 备注
规划批准的报建项目总
图、单体方案设计图
原件
盖有规划局审批章的图纸
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易
地地建设申请表 原件
申请要写明易地建设的理由,
附带证明材料
、相关不能修建防空地
下室的证明材料(附地
质勘察报告);
原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原件
注意事项: 人防“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