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条件和程序
(一) 竣工验收依据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有:
1. 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的各种文件。
2.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有关变更等。
3. 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 包括现行的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标准》等。
4. 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
(二) 竣工验收条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 各种设备试运转合格,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3. 按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的要求, 安装并调试了各类人防门。
4. 工程无漏水。
5. 内部粉刷完成。
6. 回填土完成,通道通畅等。
(三) 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建设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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