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正确核算成
本费用,规范摊销方法和会计核算,防止积压浪费,节约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办
法。
第一节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定义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不能作为固
定资产管理的各种用具物品,如文具、纸张、笔芯、纸杯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周转使
用的包装容器等。
各部门应加强低值易耗品实物的管理和对在用及在库的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进
行登记,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报建设集团财务资产部备案。
2、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和会计核算
2.1 建设集团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
会计核算的一致性;
2.2 一次摊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摊入有关的成本
费用,借: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科目,贷: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如果有残值,
将残料价值作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