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 吴绵刚
乙方(承包方) : 温广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
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名称:颜马新村房屋水、电工程。
1、承包内容: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甲方安排的颜马新村房屋水、电安装项目。
二、工程承包地点:颜马新村。
三、工程质量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验收标准,按甲方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包验收,若验收不合格,自行负责返工,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其它损失。
四、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安全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合理性建议。
2、乙方自行组织安全管理,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工期安排
(1)工期 30 天;逾期不完成按 200 元/天进行处罚。
(2)工期顺延情况: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