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的
通知
川建勘设科发 [2011]117 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自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
部令第 134号,下称“ 134号部令”)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函 [2006]205 号)发布实施以来,我省
施工图审查工作不断制度化、程序化、专业化,对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确保
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
用。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化, 结合我省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工作
的需要,特别是汶川 8.0 级特大地震对勘察设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为进一步规
范和加强新时期我省房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