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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及监理
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促进施工
和监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
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建立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参照省
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
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基, 2010? 1755 号)等有关
规定,结合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更
新、发布、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