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科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
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