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 起草单位与执笔人
本合同由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组织起草, 由江苏石油勘探局负责编写, 执笔人:李晓彬、
王安东,联系电话: 0514-87760762 ,传真: 0514-87760763 ,电邮: wangad@joeco.com.cn 。
二、注意事项
1、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均为中国石化系统且在同一基地内的单位进行侧钻工程施工
所发生的业务。
2、本合同的修改。 修改本合同不影响甲方实质性权利义务的, 应经甲方兼职合同管理
员审查同意。修改本合同影响甲方实质性权利义务的,应经甲方专职合同管理员审查同意。
3、具体条款使用说明。
(1)侧钻工程合同标准文本作为一个整体, 其内部的各条款内容之间是具有关联性的,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如对个别条款做出变动,那么其相对应的条款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
要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内容,在与之相对应的违约责任条款中也要改动相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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