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和《X
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 有关要求,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区政府决定分期分批强制淘汰建成区内每小时 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
炉(含燃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为保障小锅炉淘
汰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
健康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调、辖区主责、实施联动
的工作思路,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淘汰
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 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
气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替代为辅的原则
淘汰燃煤小锅炉遵循热电联产供热和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并网
为主,电、天然气采暖方式为辅,新能源或者其它清洁能源供热为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