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
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和定义
2.1. 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2.2. “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
的建设项目, 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2.3.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 指存在或产生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所列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职业病危害较重和
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3.职责
厂技术部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生产部门是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