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
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的有关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结合公司的消防安全实际情况, 特制定重庆大地会展公
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消防法
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履行消
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公司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
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确定各级、各岗位
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
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
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六条 保卫科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