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号)
[访问次数: 62][发布时间: 2009-05-07 07:12:03 ][发布人: ][文章来源:公安部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06 号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已经 2009 年 4月 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9年 5月 1
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