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部第 2号令 2002)
(交通部第 2 号令 2002.06.06)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安全设施、防
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
的新建、改建与安装工程。
第三条 下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但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 抢险救
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外:
(一) 投资总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二)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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