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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量清单计价
1.1 通则
1.1.1 本部分主要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和计量规则等内容。
1.1.2 本部分共分九章,第 100章总则,
1.1.3 第 200章路基,第 300 章路面,第 400章桥梁涵洞,第 500 章隧道,第 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
管线,第 700 章绿化及环境保护,第 800 章房屋建筑和第 900 章机电。
1.1.4 本部分中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a) 项(细)目编号按项(细)目所在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编写,其中,章节号为该项(细)目所
在章节编号,子目号为该章节所包含的子项目顺序编号,细目号为该子目按不同性质、厚度、标号、规
格等而列的细目编号。当子目下不分细目时,项(细)目编号仅由章节号和子目号两级构成,反之,则
由三级构成。项(细)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