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村(社)级便民服务中心“十个一”建设标准
1、一个场所:原则上设在所在村(社)原有办公场所内
2、一块牌子: XXX 村(社)服务中心(已挂牌的)
XXX 村(社)便民服务中心(新挂牌的)
3、一套制度:首问责任制等八项制度(详见附件一)
4、一本台帐:按民政、计生、社保、户籍等分类登记(附
件二样表)
5、一部电话: 便民服务中心必须配备一部固定电话并公布
电话号码
6、一台电脑:便民服务中心必须配备一台电脑,用于台帐
等资料管理和查询相关信息
7、一个公示栏:与公开栏有机结合,定期公示办件结果、
监督检查和回访抽查等情况
8、一名以上代办员: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坐班
轮岗,实行坐班制的社(村)固定中心工作人员坐班。
9、一套办事须知:以办事指南的形式上墙,并制作成一次
性告知卡(详见附件三)
10、一张便民服务卡: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职责、
联系电话制作成便民卡(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