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文 件
工信部企业 [2010]225 号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9]36 号,以下简称
“国发 36号文”)关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求, 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6〕90号 ,以下简称“国办发 90号文”)
和银监会等七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健康发展, 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加强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发 36 号文精神,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