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和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其他有关单位(房屋产权所有单位) :
为切实加强我县冬季施工质量、 既有建筑的安全管理工作, 遏制
因恶劣气候导致的施工质量事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强
雪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及市建委 《关于加强冬季恶劣气象条件下建筑施
工安全和房屋安全及桥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长建发 [2009]354
号)文件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冬季施工质量管理
在宁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抓好当前
冬季施工质量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主体的质量责任,同时我局将加强对建设项目冬季施工质量的督促检
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恶劣气象
条件下的质量管理工作, 要对本企业的所有项目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排
查。同时应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