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富政办〔 2005〕29号
关于印发《富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富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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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等四部委 《关于印发 〈经济适用住房管
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 2004〕7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销售、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准入、轮候、电脑公开摇号制度。在市
区和中心镇同时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情况下,市区和中心镇的经
济适用住房按区域划分范围向具有本区域户籍的家庭销售。在仅
有市区一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情况下,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面向
全市销售。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