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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开土〔 2010〕22号
苏财农发〔 2010〕60 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
概(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办) 、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概(估)算编制工
作,经研究, 省级制定了 《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概 (估)
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江苏省农业
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概算编制暂行办法》 (苏农开农〔 2004〕3号、
苏财农发〔 2004〕2 号)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
及时反馈。
二 ○ 一 ○ 年 七 月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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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工程概(估)算编制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类项目管理,提高
项目工程概(估)算编制质量,切实做好正确分析、有效控制工
程投资的造价管理工作,参照我省水利大中型灌区工程设计概
(估)算编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