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的通知
闽建筑 [2006]54 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和《福建省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评标细则》(闽建筑 [2005]65 号)试行一年来,对规范我
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起到积极的作用,体现了建筑智能化工程特
点,体现了系统性能指标与工程造价相匹配的原则, 体现了优质优价的要求, 得
到了行业的充分认可,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了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业的意见》 (闽政
[2006]11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投标行为,
维护各方利益, 保证工程质量, 并结合建设部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标准》的颁布实施,在总结试行一年来的经验、做法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我厅组织专家对《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 (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