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
现将《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
切实维护一线建筑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不断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 根
据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 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
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和有关规定, 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 落实安全施工措施、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
业环境所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