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 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
建设任务,根据有关规定, 省厅制订了《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
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
附件:《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土地整理 项目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 送 : 省财政厅、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附件 :
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 确保按时保质
保量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任务, 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江苏省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