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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
(中电企协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和用户,进一
步提升我国信息化建设水平,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认真征求广大用户、 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
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标准,本着自发、自愿、自律和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决定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工作, 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现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行。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
与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工作邮箱:
工作网站:
联 系 人:彭昱华 李 倩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号楼门室(邮政编码: )
附件:《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