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09 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各工业基地:
为全面了解今年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
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
决定对全区 154个新农村建设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9年 8月 3日— 7 日
二、督查内容
(一)产业发展情况。主要是“一村一品”发展和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
(二)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整治建设方案落实情况。
(三)“六改四普及”进展情况。即改水、改厕、改
路、改房、改栏、改环境,普及电话、普及有线电视、
普及沼气、普及太阳能等情况。
(四)推广新房型情况。包括拆除危旧房、建设新
房型和旧房平改坡等情况。
(五)区直驻村包点单位帮扶建设点情况。
(六)资金物资台账建立情况。
(七)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