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http://www.shaanxijs.gov.cn 2011-12-28 文章点击数为: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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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 [2011]217 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二级建造师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
规定》,现决定对我省二级建造师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经继续教育合格的二级建造师。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
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中央驻陕和省属企业直接
向省厅申报。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陕西省建造师网(网址:
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