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 2008] 240 号)
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 规范铁路建设项日招投标工作,
鼓励符合条件的设计、 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参与铁路建设, 根据当前铁路建设实
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场开放
1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 铁道部《 关十进一步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 (建
市〔 2004 〕 234 号)和《 关十继续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 (建市〔 2006 〕
盯号)要求,鼓励具有公路、 煤炭、城市轨道交通、 水运、电子通信广电 (通信)
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铁路专业工程设计; 在施工标段划分
时选择不涉及营业线施工的独命标段,由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
山、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 鼓励具有公路、矿山、
城市轨道、电力、通信甲级资质的监理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