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重 新 制 定 建 筑 工 程 施工 图 审 查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的通 知
来源 : 建筑事务管理处 发表时间 : 2008-03-24 点击数 : 1026 [打印 ] [关闭 ]
皖价房〔 2005〕109 号
关于重新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
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施行以来,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安徽省
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现就重新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
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是指依法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
书》、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收费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受建设单位委托,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
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