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各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的单位和
个人。
2 职责
2.1 各厂厂长应当保证关键装置、 重点部位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2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关键装置、 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测、 评估、监控。
2.3 设备管理部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电气、仪表及安全设施的
综合管理与监控工作。
2.4 生产管理部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登记、建立档案及工艺管理与监
控工作。
2.5 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与监
控工作,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关键装置: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
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