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发〔 2009〕5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
各 盟行 政公 署、 市 人民 政 府,自 治区 各 委、 办、 厅、 局,
各 大企 业、 事 业单 位:
煤 炭资 源 是我 区 的战 略性优 势资源 ,随 着经 济 的快 速
发 展和 对外 开 放的 不断扩 大 ,科 学 配置管 理 煤炭资 源已
成 为我 区经 济 结构 调整和 又 好又 快 发展的 必 然要求 。根
据 有关 法律 法 规以 及国家 和 自治 区 关 于煤 炭 资源管 理的
政 策要 求, 结 合近 年来自 治 区经 济 发展的 新 情况, 现就
进 一步 完善 煤 炭资 源管理 提 出如 下 意见。
一 、 煤炭 资 源 配置管 理 的基 本 原则
(一 )坚 持 规划 先 行 、科 学有序 配 置管 理煤炭 资 源的 原
则 。煤 炭资 源 配置 必须符 合 矿区 总 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