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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考 评 说 明
1.本标准仅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中的焦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独立的焦
化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2.依法生产的焦化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事故的,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 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
和 218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 /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
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
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 ,应在该类目
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 800 分,最终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