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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 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 /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
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 ,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