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使用办税服
务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8]2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
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524 号)、《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手册》等有关规定和
省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标识规范样本》 (以
下简称“《规范样本》 ”)的要求,制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意见如下:
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一)环境整洁优美。办税服务厅宽敞明亮,各类标识规范醒目,服务设施摆放有序,办税
场所整洁卫生。
(二)功能实用齐全。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申报纳税、发票购领、涉税审批、税法咨
询等各类涉税事项,办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