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编号:
动火安全作业证
作业分级:□特殊动火作业 □ 一级动火作业 □ 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地点 动火人: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危害
识别
安全
措施
□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距动火点 2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
□ 严禁在动火点 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 高处动火时应采取防止火花四处飞溅措施。
□ 电焊回路应接到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管道上。
□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 动火过程中如果发生跑油、串油和易燃、助燃气体泄漏,应立即停止动火。
□ 氧气设备或管道上进行动火作业前应通知技术人员处理后才可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