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
劳务队伍信誉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提高劳务队伍的招标选用质量,建立健全公司劳务资源库和
合格合作方名录,保证公司稳定的劳务队伍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比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下属项目的参建劳务队伍。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项目部成立劳务队伍考评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
以部门为单位采用扣分制进行考核评分。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将重点检查相关考评记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
组织,项目部每季度对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核,项目部整理存档后,于下季度首月 1 日前向公司工程管理
部报送签字盖章的考核评分表。
(一)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照对口管理事项在《劳务队伍信誉评价标准得分表(部门) 》(附表
1)中进行考评并签字确认。
(二) 经营班子在《劳务队伍信誉评价标准得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