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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310国道商丘境季庄至开封市界段改建工程 310YJ-TJ9合同段路基土方、
石灰稳定土施工,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施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执行。
一、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甲方提供给乙方满足施工的原材料,测量放线所需的测量控制点和控制标高。
1.2 施工中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自购,费用自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 施工中所需的安全警示标志由甲方提供, 乙方保管,工程完工后甲方按数量收回。
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丢失现象,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并照价赔偿。
1.4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进度和技术质量管理, 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
和安全交底,并及时提供有关图纸及设计变更,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2、乙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