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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协议书
甲 方: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发豪郡项目部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乙方愿意承包甲方施工的 44、43、42# 楼人防地下车库瓦工
全活工作。为明确责任,分工合作,确保工程质量、工期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同意签
订如下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横塘河东路与龙城大道交汇处
二、承包方式:
1、扩大劳务,承包除搅拌机以外的所有小型机械器具和设备工工具,劳保福利及
用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等。即扫地出门,交付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并负责交付一年
内的回访保修。
2、按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包人工、包材料(预算核定用材,超预算量乙方承担费用,
节约部分按甲六乙四分成)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