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发电厂劳动安全卫生
专
项
集
体
合
同
二○一三年二月八日
XX 县发电厂劳动安全
专项卫生集体合同
山西省 XX县发电厂
单位地址:山西省 XX县娘子神乡西会村
首席代表:
山西省 XX县发电厂(工会)
总 则
一、为了维护我厂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享有的劳动
安全卫生权益, 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企
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颁布的《劳动法》 、《工会法》、《劳动合
同法》、《安全生产法》、《职工病防治法》 、《工伤保险条例》和
《集体合同规定》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 经公司与工
会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共同准
则,对公司有法律约束力。本专项合同所指的主要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 劳动条件和安全组织、 技术措施;易燃易爆、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运输、经营、使用和安全管理; 操作规程;
职业安全培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