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 预防事故发生, 保
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 及国家安监总局 《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
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
场所。
三、 内容
1、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2、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3、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4、 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
5、 安全监控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