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工程指导价格说明( 1月除税)
一、本指导价格除人工单价外均为除税价格, 和《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
案的通知》(交办公路 [2016]66 号)文件及相关定额配套使用。
二、“除税价格”是以采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为依据的。
三、一般情况下,指导价格仅为材料的预算价格, 包含本市综合运输费用、 场外运输损耗及
采购、仓库保管费用(即到施工现场的费用),备注有特殊说明的按备注。
四、本指导价格所涵盖的公路工程常用材料使用的增值税税率见附表, 一般情况下为材料采
购到施工现场或半成品加工厂的综合费用,税票采用一票制。
五、指导价格中未涵盖的公路工程材料, 可通过市场询价, 按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除税,
并计算相应的材料预算价格。
六、指导价格中的苗木价格是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方式进行采集的价格, 相应的
增值税税率为 0。
七、其它说明
(一)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