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发改委
文号:京发改【 2006】1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活动, 维护招投
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北
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和市水
务局共同制定了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
现予发布,自 2006年 9 月 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二 00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