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00—0206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
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 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 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
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
酬。
本合同自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