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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建发 [2011]206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二 0 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工程造价 管理规定 通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
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
公园管理中心、市农委、市文物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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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