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开山回填爆破施工合同
甲方 (发包方 ):
乙方 (承包方 ):
甲方将船厂厂区开山回填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开山爆破一期工程的方量约 5 万 m3,以双方实际测量确认
的方量为准 (附测绘施工图一份 )。
2.根据甲方提供的《厂区开山回填施工方案及相关要求》 ,
将场地平整和开山爆破产生的块石、石渣、山皮土等分别运
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从开山爆破坚石中,乙方采取措施将块石、石渣粗分级并
堆码在甲方指定地点。
4.开山爆破按甲方要求进行场地平整, 高低落差为± 15cm之
间。
第二条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工程量
增加,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计费价格和结算方式
1.爆破方量 (含二次破碎,块石以能装车为限,及为平整所
作的超深爆破 )的结算:按 8元 / m3 计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