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景华庭商住楼工程
原
材
料
送
检
方
案
广厦建设集团江苏分公司颐景华庭项目部
2006年 4月 30日
原 材 料 送 检 方 案
一、工程简介
宿迁市幸福南路与项王路交叉口西北角。南面 1#楼为 1幢9层公
寓,东面 2#、3#楼为2幢18层高层公寓,西面 5#、6#、楼为2幢11层小
高层公寓,四周由 3层商业裙楼围合而成。
建设单位:江苏佳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保利达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常州东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宿迁市质量监督站
施工单位:广厦建设集团江苏分公司
本工程 5 个单位工程同时施工,原材料送检严格按规范要求进
行。在取样的过程中由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
二、送检方案
(一)、钢筋
1、组批规则: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
每批应由同一厂家、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2、取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