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流程图
公 示 通过审核许可的,将申报材料返回规划股
就审批结果和全过程利用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公示
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通知申报单位 规划股(承办)
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 ( 受理要件初审、分派) 主任
根据需要,主任、副主任、规划股长全部或部分层层审 (审批)
申报单位 报件审批受理窗口 核、审定。
(申报) (登记) 时限:一般项目为20个工作日。重要或较大的项目。经主任批
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需联合办理的为45个工作日。需报县政府审 副主任
定的为60个工作日(时限均不含方案评审和论证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 (审批)
制件并通知申请 通知报件审批受理窗口制件 告知申请人)。
人取件:或通知 或通知报件审批受理窗口不 根据情况组织或不组织 每项成果向监
申报人不予许可 予许可 听证 督部门备案 建设局
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
申请条件: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