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挠金属电线管敷设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kV 及其以下照明、
动力、弱电的
可挠金属电线管的明、暗敷设及吊顶内和护墙板内可挠金属电线管
(即普利卡管)
敷设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其附件, 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有
关规定,并
应有合格证。同时还应具有当地消防部门出示的阻燃证明。
2.1.2 可挠金属电线管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杆、连接
件及盒、箱
等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锈漆。
2.1.3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配套附件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国家
规范的规定和
设计要求。
2.1.4 其他所需材料:电线钢管、接线箱、灯头盒、插座盒、配
电箱、接线
箱连接器、混合管接头、锁紧螺母、固定卡子、接地卡子、圆钢、扁
钢、角钢、支
架、吊杆、螺栓、螺母、垫圈、弹簧垫圈、膨胀螺栓、木螺丝、自攻
螺丝等金属部
件均应镀锌处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