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合同持有人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
可行性研究委托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时 间:
委托方:【 】
受托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原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
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 [1999]693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方和受托方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承担【 _项目名称 _】工
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 1 条 受托方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1 工作内容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
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总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选址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条件;工程
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投资估算及资金;项目建成后的经营
管理;社会评价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