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分类说明
强制性条文共分为一、 二类两类: 直接影响安全的强制性条文为一类,
间接影响安全的强制性条文为二类。所谓直接影响安全的含义主要包括结
构专业设计及计算原则、建筑专业防火及安全防护、给排水专业消防设计
及卫生健康部分、空调专业侧重安全部分、电气专业相对硬性指标及不可
补救部分以及勘察专业所提供作为设计依据的数据的准确性等方面;间接
影响安全的含义为除以上部分以外的内容, 主要包括结构专业的构造措施、
建筑专业的舒适度部分、空调专业的节能部分、电气专业相对软性指标及
可补救部分以及勘察专业所提供报告必须要求的内容等。
此次强制性条文分类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空调、电气及勘察等
六个专业。
本强制性条文分类执行过程中,对发现有遗漏部分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原则上按一类执行;对打字错漏部分条文含义以规范文本为准。如发现需
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寄送到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