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
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
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分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分包主体
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分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
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承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
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承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