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合同条件
一,通用条件
1, 概述
1.1定义 电力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合同文本中以下的用词及词语除根
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指本合同条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中标通知书、协
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中的此类进一步文件。
1.1.2 招标人: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表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勘测
设计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1.3 中标人: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招标人接受的当事人。
1.1.4 投标方: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招标人接受的当事人。
1.1.5 定金: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之后,为了证明合同成立和保
证合同的履行,招标人向中标人预先付给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1.1.6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正式接受中标人的接受信。
1.1.7 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8 合同价款:指根据合同条款,用于支付中标人卫完成勘测设